309. 基督,神在律法之外的義是啟示(羅馬書 3:19-22)
加拉太書 2:16,使徒行傳 13:38-39,使徒行傳 10:43

律法使我們知罪。 上帝使所有人都認罪,以便他們可以因相信耶穌是基督而稱義。 (羅馬書 3:19-22,加拉太書 2:16,使徒行傳 13:38-39,使徒行傳 10:43)

羅馬書 3: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。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21 但如今,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 22 就是上帝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
加拉太書 2: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
使徒行傳 13:38 所以,弟兄們,你們當曉得: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。 39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,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。

使徒行傳 10:43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:『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