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6.倡導者基督(約翰一書2:1-2)
提摩太前書2:5-6,希伯來書7:28,希伯來書8:1,6,希伯來書9:15,希伯來書12:24,約伯記19:25

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罪惡的奉獻,並在上帝面前成為我們的擁護者和調解者。

約翰一書2:1 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
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

提摩太前書2:5 因為只有一位上帝,在上帝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;
6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。

希伯來書7: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

希伯來書8:1 我們所講的事,其中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
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,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;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。

希伯來書9:15 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

希伯來書12:24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以及所灑的血;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。

約伯記19: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,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